法律知识

湖北省黄石市:上调三类人员工伤保险待遇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03-14 18:25
导读: 公布:湖北省黄石市从2010年1月14日起,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及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进行上调。调整对象:为2009年12月31日前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领取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

    公布:湖北省黄石市从2010年1月14日起,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及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进行上调。

      调整对象:为2009年12月31日前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领取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调整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工伤职工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35元,二级伤残128元,三级伤残120元,四级伤残113元。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增加6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5元。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待200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调整。企业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职工,企业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90元。

      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所需费用,参加黄石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待遇由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统筹以及五、六级工伤职工的伤残待遇,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列支。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184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湖北省黄石市:上调三类人员工伤保险待遇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劳动纠纷问题
湖北省黄石市:上调三类人员工伤保险待遇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相关知识推荐
西安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
48540人浏览
西安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
2分钟
响应时间
60分钟
沟通时长
99%
问题解决率
湖北省黄石市:上调三类人员工伤保险待遇
马上提问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工伤保险待遇能否继承?
22080人浏览
工伤保险待遇能否继承?
问题紧急?推荐在线咨询本地律师
平台律师团
推荐
服务 20.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
还有疑问?推荐咨询专业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服务 15.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