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无锡市社保中心发布通知,2010年度无锡市区工伤保险有关待遇开始调整,中心将于11月中旬将相关工伤待遇调整发放到位。从2010年7月1日起,无锡市区工伤职工工伤保险有关待遇将在原有基础上有所上调。
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额分别为:一级205元,二级195元,三级185元,四级175元。
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至六级并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60元和140元。
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护理费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的费用也有所增加:完全护理依赖费增加135元,大部分护理依赖费增加110元,部分护理依赖费增加85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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