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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假遇上法定节假日顺延吗

2021-05-0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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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法律为了照顾怀孕妇女,规定妇女拥有法定产假,产假时间为九十八天,并对产假期间的妇女规定了相关待遇,极大体现出人文主义关怀,但产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不再顺延。更多关于生育假遇上法定节假日顺延吗的内容,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生育假遇上法定节假日顺延吗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遇到节假日不可以顺延,产假已包含法定节假日。当然,部分城市的晚育假是顺延的,按《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规定: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生育假遇上法定节假日顺延吗

  二、产假可以请的假有哪些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授乳时间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法律咨询:

  网友:产假期间权利遭到侵犯的,如何维权?

  律师: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 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

  三是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国法律规定产假为九十八天,其中已经包含法定节假日,也就是说不再顺延,但各地区另有规定的除外,且妇女有难产、多胞胎等情况的,可以延长相应日期。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生育假遇上法定节假日顺延吗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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