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最全法定假期待遇标准

2018-06-21 17: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我们知道,不停工作的机器也是需要休息的。为此,国家为员工安排了法定假日,包括一直在前线工作的员工、正常上下班的员工、全年无休的员工、兼职等都应该享有法定假日。那么法定假日有什么待遇呢?现在就由找法网小编来告诉你最全的法定假期待遇标准吧。

  法定假日是包括法定节假日的。法定假日即是国家的在每个法定假日的放假安排,一般都是适度的进行调整和周末连休。法定节假日是指为了庆祝某些事件、纪念某种东西或者风俗习惯而通过国家法律规定的休息时间。例如,通过调整将元旦连续放3天、春节连续放8天等。

  而法定假期的待遇就是指法定节假日的待遇标准,具体如下:

  一、法定假期的总工资标准

  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二、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

  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依法享受带薪休假,即在法定节假日中,即使员工不上班,企业也应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样,正常支付其日工资。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企业如在法定节假日,如国庆节,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加班工资为不低于其日工资的300%.即其加班工资≥日工资*300%.即不低于三倍工资。综上,按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应付工资为: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应付法定节日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通俗的说法,即不低于“四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不能等同于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全部工资,即一般按300%支付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全部工资。

  四、法定节假日补休

  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法定节假日加班予以补休,补休时间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休完,补休可以累计使用,但一次不能超过五天,跨年作废。

  享有法定假期是员工享有的员工权益,因此劳动者需要了解清楚法定假期的待遇标准,那么才能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128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大家都在问
2010年法定假有多少天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元旦(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1天)和中秋节(放假1天)。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还有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 根据有关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另外,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我国传统的农历重阳节等其他节日,也不放假。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