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网友咨询:我朋友在饭店上班工作中手受伤,酒店拿了2万医药费在也不管了,比骨折严重坚定好像十级残疾,那家饭店没有在工商局注册店名,法院不受理案件,劳动仲裁也不管,怎么办才能解决,法院不受理的原因就是那家店没有注册,本人姓张希望法律网帮帮忙,谢谢
辽宁沈阳林浩律师回复:可以起诉老板要求赔偿。
小编支招:
遇到用人单位没有进行工商注册,受到工伤时单位又不管的情况,可以“非法用工”为由,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起诉雇主要求一次性赔偿。
法条链接:
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员工。单位必须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依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三)》规定: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出资人列为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