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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1年后辞工,后续手术费怎么办?

2015-05-28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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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作期间受了伤,于是休养。一年后我想要辞职,公司却要我上班,这合理吗?如果我不去上班,我后续手术费该怎么办呢?还能问我想要辞职的这个公司要吗?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工伤

  找法网网友咨询:本人于2012年5月3日在公司从5楼摔至3楼平台,导致左肱骨、左腓骨粉碎性骨折,期间由于骨头不长在2012年11月初进行了2次接骨手术。由于1年多了骨头还没有长好,医生还不让取钢板。

  请问:

  1、工伤认定书于出事当月就下来了,但是还没有做工伤等级鉴定,如果我现在辞工,后续取钢板的费用和赔偿费用还能拿到吗?

  2、工伤等级鉴定一定要取钢板后才能做吗?

  3、公司要求我现在去上班,合理吗?有医生证明的话我可以拒绝吗?

  广东深圳邓香花律师回复:

  1。工伤认定后,当事人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索赔;

  2。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3。工伤保险条例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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