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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2021-07-08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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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国不论哪个省市的用人单位都必须要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时则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情况进行赔偿。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离职山东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山东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山东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二、工伤保险的特点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统一专属工伤保险方案与社保完全对接,补充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6、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其保障内容比商业意外保险要丰富。除了在工作时的意外伤害,也包括职业病的报销、急性病猝死保险金、丧葬补助(工伤身故)。

  三、工伤保险的原则

  工伤保险遵循以下十个原则: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

  10、集中管理原则。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山东省工伤保险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那么就赔偿影响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山东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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