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016年1月22日国家统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195元。随着上述统计数据的公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的规定,现小编对2022年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进行如下总结:
一、202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876680元
计算公式:43834元/年*20年=876680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故2021年发生的工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为 876680元(43834元×20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汇总
(2011年—2020年)
2020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847180元
2019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785020元
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727920元
2017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72320元
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23900元
2015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76880元
201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39100元
201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91300元
201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36200元
201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82180元
二、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因2020年浙江省和绍兴市的平均工资均还未公布,在核算丧葬补助金时按2019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1523元)或2019年绍兴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9475元)来计算。
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43834元×20=876680元,相比上年度的847180元,增加了29500元,这个标准全国统一。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
2、其他亲属: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但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工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而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相关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