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有关问题

2019-04-08 06: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有关问题(一)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手续:1、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外地驻穗单位,报市劳动保障局审批。其中,有主管部门的,应先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劳动保障局审批。2、区、县级
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有关问题

(一)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手续:

1、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外地驻穗单位,报市劳动保障局审批。其中,有主管部门的,应先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劳动保障局审批。

2、区、县级市属企业,报区、县级(含县级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二)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有效年限一般控制在1年内。对原已批复(备案)并已实施的企业,其批复年限已超过1年的,应按隶属关系到所属市、区、县级(含县级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续办手续。

(三)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批准之月起执行。

(四)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当在职工《劳动合同》书中约定执行工时制度的具体内容。

[详见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1月29日穗劳社工[2003]1号)]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736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