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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2019-10-24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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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国法律实务中,女职工要是在工作期间怀孕的,那么按照国家的规定此时单位就需要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并在产假期间支付女职工相应的工资。那么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生育津贴是针对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的补给。国家对生育津贴发放标准计算公式为:当月企业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因此,计算的结果有可能高于也有可能低于产假职工平时的月工资,在低于产假职工月工资标准的情况下,除生育津贴外,不足的部分则由企业补齐。

  产前假工资发放。产前假不在产假范围内。产假的一般基础规定是98天,含产前15天(产前假不在这15天范围内)。产前假是怀孕七个月以上,个人提出申请,

  公司考察工作情况后批准的,最长可休两个半月。产前假按不低于申请职工月工资的80%标准发放。

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二、劳动法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首先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检,工资应按出勤发放,不能以病假、事假、旷工处理;

  其次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津贴发放,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是需企业补足的;

  陪产假工资按照员工正常出勤支付,社保中心暂无明确规定由社保基金支付,目前由企业承担。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产假期间只发生育津贴不发工资,是否违法

  法定产假期间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不违法。

  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如果已经参加生育保险,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

  相关法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三条女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一)项规定条件的,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期限内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相关内容。综上,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在生育后因个人或家庭等各方面原因确实有困难不能按时回到工作岗位的的,职工可提出申请六个半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工资按申请职工月工资的80%标准发放。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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