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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否单方扣年终奖摊牌销售任务?

2015-02-10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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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有媒体曝出格力被指克扣职工数千万奖金,涉嫌违规压榨职工的消息,称格力电器中层干部2011年和2012年两年的年终奖金直到2013年下半年才发放,且大多数人的奖金被大幅缩水。从2011年至今,所有子、分...

  近日,有媒体曝出“格力被指克扣职工数千万奖金,涉嫌违规压榨职工”的消息,称格力电器中层干部2011年和2012年两年的年终奖金直到2013 年下半年才发放,且大多数人的奖金被大幅缩水。从2011年至今,所有子、分公司和空调各生产基地的中层干部骨干奖金至今未发,涉及数百人,总金额达数千万元。并称格力涉嫌向职工强制摊派产品的销售任务,甚至向中层干部下达了年销售10万元的任务,占个人绩效权重10%。

  一石激起千层浪,该案的事实究竟如何尚有待进一步查证,对此我们也无意探讨。但由此引发的法律问题:年终奖被扣着不发是否违法?非销售人员被摊派销售任务是否应该?职工该如何避免、如何维权……笔者随机采访了不同行业的多名职工,并邀请法律人士做了简要点评。

  1.职工观点

  克扣年终奖失人心 违规与否要看单位规定

  职工王女士告诉笔者:“如果单位真的克扣职工奖金,那这个做法就太恶劣了。企业的发展成果要和职工共享,毕竟是大家一同创造的。”

  采访中,多数职工持与王女士相同的观点,认为企业克扣年终奖太失人心。“好几年不发年终奖,这样的公司谁愿意给他努力工作啊,这不会是逼着职工自己辞职吧?”吴先生猜测着说。“现在物价都在涨,年底都指望着拿笔钱回家好好过年,难以想象职工拿不到年终奖,心里多难受。”

  也有职工表示企业的做法可以理解。“年终奖本身就是一种奖励的性质,是给工作做得好的职工经济上的褒奖。如果企业发展得不好,或者领导对职工的表现不满意,不发年终奖很正常,又不是不发工资,我觉得不算违规吧。”在一家外企从事管理工作的周先生说。

  职工各自有分工

  摊派销售任务没道理

  “又不是销售人员,为什么要给摊派销售任务,这太滑稽,太难为人了。”“这是故意刁难还是企业经营遇到困难了?不管是哪种情况,这个做法我都不能接受,这样的公司得早点离职才行。”……关于用人单位可否向所有职工摊派销售任务的问题,笔者随即采访了不同行业的多名职工,绝大多数职工认为,这种做法不尽合理。

  “现在分工越来越专业,我们能做好其中一项,就已经不错了。不可能样样精通。”职工吴女士告诉笔者,“强迫一个做技术的职工去搞推销,就好比让制造飞机的设计师去卖茶叶蛋极不合理。”

  2.律师说法

  承诺年终奖却不发 遭职工起诉或输官司

  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紫安表示,对于企业来讲,年终奖是一种绩效激励方式,对职工来讲,是收入的组成部分。为了突出激励性,越来越多的企业提高年终奖在支付劳动报酬中的比重。虽然企业对职工支付的工资可分为不同的构成形式,但对于职工个人而言,其考虑的就是一年能挣多少钱,一些年终奖在全年收入中比重比较大的企业,职工在企业工作看重的往往就是年终奖。

  对于年终奖的设置和发放,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年终奖的设置和发放由企业自主决定,体现的是企业自主经营权。年终奖的资金来源一般是企业经过综合计算,预留一部分用工成本或者提取一部分利润,所以它的性质可能是用工成本,也可能是利润分配,跟企业的核算有关。

  一般来讲,年终奖具体的发放条件主要考虑企业的经营情况、职工的忠诚度和贡献力,根据企业的盈利和职工绩效考核发放。由于年终奖的发放条件弹性比较大,有的企业甚至没有明文的年终奖发放制度,另外,企业领导非正式的承诺造成职工的期望值较高,容易引发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

  年终奖发放制度是企业对职工的承诺和约定,如果企业有明确的年终奖发放制度,而随意取消年终奖发放,可能承担败诉风险。与此同时,丧失的还有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

  公司私自摊派销售任务

  单方更改工作内容或违约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春林表示,劳动者的工作内容主要由劳动合同确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进行补充。根据《劳动合法法》第17条的规定,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即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就有给劳动者定岗定薪的法定义务。工作内容一旦确定,非经双方一致同意,或发生企业改制、破产等法定事由,用人单位不得单独变更。

  通常,用人单位为了给自己留下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的空间,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只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而工作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管理规范的企业会通过《职工手册》、《就业规则》、《岗位职责说明书》等规章制度予以确定并下发劳动者签收了解,相当一部分企业则没有类似明确规定工作内容的文件,只在劳动合同中确定了工作岗位。这种情况下,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根据通常理解和行业习惯予以确定。

  因此,一旦劳动合同对岗位已经进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一般情况下非销售工作岗位的工作内容中不应有销售方面的工作任务,对非销售人员强行摊派销售任务的行为属于单方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未经劳动者同意,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通过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的岗位及工作内容的调整做了规定,且这些规章制度已经对职工公示,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经公示,不发生法律效力。

  此外,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并没有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整工作内容的表述,用人单位强行摊派非销售岗位的职工承担销售任务,是违反法律规定的,除非经职工签字认可,应属无效。有的用人单位单方制定销售任务,并通过销售任务书之类的文件给职工签字,劳动者要敢于拒绝,如果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即使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有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内容的约定或规定,如果销售任务摊派的不合理,在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根本无法完成的,单位因此而克扣职工工资和奖金的行为依然属于违法行为。

  3.维权提醒

  对不合理销售任务 职工应勇于说不

  在实践中,由于用人单位的市场风险纷繁复杂,迫于企业生存发展的压力,为充分调动职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一些企业也对非销售岗位的职工,采取鼓励职工自愿或强行摊派的方式增加销售任务。

  针对此类情况,唐春林律师建议劳动者要保持冷静,提高法律意识,一方面积极接受合理的销售任务,另一方面对于不合理的销售任务要勇于拒绝,不能因为用人单位的强势而屈服。

  用人单位鼓励职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根据自己的情况为企业创造销售业绩,对于此类情况,劳动者是否接受和完成销售任务,不影响其已经确定的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接受并积极配合,但要注意保留用人单位关于销售业绩提成及资金发放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完成销售任务的有关合同、发票等资料。以防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创造销售业绩的情况下不按照规定或承诺支付相应的提成或奖金。

  用人单位对非销售岗位的职工强行摊派销售任务,且要求如果完不成既定任务将减少工资、奖金发放的,劳动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查阅自己的劳动合同及单位已经公示过的规章制度中是否有关于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整工作内容的特别约定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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