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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3年企业和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3-09-24 11:00
导读: 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指导的一种手段。它既为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对国企实现工资总额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对...

  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指导的一种手段。它既为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对国企实现工资总额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对国企收入分配具有约束作用。

  下面是找法网为您整理的吉林省2013年企业和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

  促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我省发布企业和部分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对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力度,促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日前,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发布吉林省2013年企业和部分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发布我省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及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五大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具体如下:

  企业工资指导线: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上线为17%,下线为7%;

  农、林、牧、渔业工资指导线: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6%,上线为18%,下线为8%;

  采矿业工资指导线: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6%,上线为18.5%,下线为7%;

  制造业工资指导线: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6%,上线为18.5%,下线为7.5%;

  建筑业工资指导线: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5%,上线为17.5%,下线为7%;

  批发和零售业工资指导线: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上线为17%,下线为7%。

  工资指导线特别是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的发布,为不同行业、不同经营状况的企业确定和调整工资水平提供了重要依据。

  《通知》要求,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按照中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及人力资源市场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占比例较高的企业,应按上线增加职工工资;经济效益未提高,但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企业,可按照工资指导线下线安排增加职工工资;生产经营不正常、经济承受能力不足的企业,若今年不能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应征求职工意见,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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