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为二十天。以上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另根据需要给予路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