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山东聊城市提高伤残津贴

2019-03-30 04:1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山东聊城市提高伤残津贴月人均将达1324元19日,记者从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4月底,聊城市将完成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三项工伤待遇的调整工作,调整后,聊城市伤残津贴的标准月人均将达到1324元。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待遇科工作人员介

      山东聊城市提高伤残津贴 月人均将达1324元

      19日,记者从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4月底,聊城市将完成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三项工伤待遇的调整工作,调整后,聊城市伤残津贴的标准月人均将达到1324元。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待遇科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省有关规定,为保障企事业单位、民间非盈利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至4级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的生活,聊城今年继续提高这些组织1至4级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参加这次调整的人员范围为:企事业单位、民间非盈利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2009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1至4级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工伤人员)、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调整标准为:伤残等级为1至4级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标准依次为155元、150元、145元和140元;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调整;供养亲属为工亡职工配偶的,每人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7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元;调整后,1至4级工伤人员的月人均伤残津贴将达到1324元,月人均供养亲属抚恤金达到600元。

      此外,已参加工伤保险单位的工伤人员提高待遇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单位的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支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4月底前完成伤残津贴调整工作。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940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