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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

2021-06-20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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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生工伤事故,需要按照法定的流程来进行处理,需要及时的进行工伤申报,只有却认为工伤的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进行工伤认定时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那么,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工伤认定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

  二、工伤认定几天能出结果

  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的期限为三十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1、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出具《补齐材料告知书》;

  2、受理环节。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承办环节。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收到用人单位书面回复后,如双方有争议,工伤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4、办结环节。工伤保险部门就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的内容,如果超过工伤认定期限,作为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金,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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