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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和解协议书怎么写

2019-06-28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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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可见,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决工伤赔偿事宜。那么工伤和解协议书怎么写?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此问题的分析。请大家阅读并了解找法网小编带来的文章。

  一、工伤和解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乙方员工,甲方于20XX年X月20日在莆田市城厢区工地因工受伤,甲方与乙方工伤赔偿纠纷一案虽经莆田市城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闽莆城劳仲案[201Xx]1xx号),但为了更妥善解决本案,使得甲方能够尽早得到赔偿,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停工留薪工资、住院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人民币四万六千元。

  二、甲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属于社保机构支付的项目,甲、乙双方应当互相配合去申领。

  三、甲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双方的劳动关系立刻解除。

  四、甲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自愿放弃与城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中赔偿差额的权利,不得就本次工伤赔偿再向乙方追究权利。

  五、甲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和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XX年XX月XX日

 

  二、 工伤和解协议最主要的法律风险是拟解决的权利内容不完整

  对于用工单位来说,和解协议最主要的法律风险是没有约定完整拟解决的权利争议,从而导致员工重新仲裁或者起诉主张经济赔偿。员工如果仲裁或起诉主张和解协议中未涉及到的权利,通常会得到支持。 比如劳资双方约定"双方就在职期间的工资、经济补偿达成如下协议,员工签了协议领了钱之后,又索要高温津贴、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等。

  针对此,用工单位应当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拟解决的权利内容,并约定一些兜底性条款,比如: 双方已无其他劳动权益争议、不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追究任何责任等等。这些都有利于防止员工再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工伤和解协议书生效吗

  三、工伤和解协议中有放弃仲裁/起诉条款,是否可以再仲裁或起诉?

  法律实践中,如果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而且和解协议中有明确放弃仲裁或者起诉的条款,比如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再就双方之间的争议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那么当事人是否可以重新申请仲裁或诉讼呢?

  从法律角度,诉权属于公法上的程序权利,这种权利是不得被放弃的,故放弃诉权的约定会被法院认定无效。因此,和解协议中约定放弃仲裁或起诉条款的,不影响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或者起诉,但当事人一方主张的权利是否能够得到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的支持,则是另一回事。

  上述内容为大家简要分析了工伤和解协议书怎么写?大家可以学习到《工伤保险条例》第52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这些都是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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