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网友咨询:我于2015年3月1日在某建筑工地上班,3月30日下午在工地作业时,钉子击伤左眼,造成左眼失明,医院作了玻璃体切除手术,现目前基本失明。是眼睛什么穿透伤。请问去评定大概能多少级。赔偿金额大概会是多少,我的工资每天120元,加上加班这些(我基本无缺勤)差不多4000一个月。单位提出调解,不过我心里没底。请各位律师帮助。
四川成都龙宇涛律师回复:您好,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处理,以便争取最大限度利益。
四川成都都燕果律师回复:若因工作原因而导致伤害,可以在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工伤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而具体赔偿要结合相关因素而定,就赔偿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伤残等级最终以鉴定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