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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医师合同工未到期可以走吗

2021-09-13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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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工,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合同工医生,就是没有正式编制的医生。那么,医院的医师合同工未到期可以走吗?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医院的医师合同工未到期可以走吗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离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需要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递交辞职报告,以使用人单位提前做出用人安排,及时补足新员工,交接工作。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双方也约定了服务期或者劳动者辞职以后违反了竞业限制的约定,在这种情形下,劳动者辞职才需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所以,即使合同没有到期,医院的医师合同工也是可以走的,不过可能会有违约责任

 医院的医师合同工未到期可以走吗 

  二、合同工与正式工的待遇区别

  薪资待遇不同,合同制护士工资为医院自主开支,编制护士是根据护士资格、职称、学历、岗位制定工资标准。虽然部分医院采用同工同酬的待遇标准,但是,其他福利还是有差别的。福利保障不同,合同制护士缴纳保险依医院福利待遇制度而定,在编护士为各地卫生部门统一按劳动法律缴纳保险福利。退休待遇不同,合同护士拿的是养老保险金,在编护士拿的是退休金,其中差别还是比较大。

  三、单位合同工怎样才能正常转正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单位没有在试用期结束以前进行考核,试用期一到,视为自动转正。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向您介绍的关于医院的医师合同工未到期可以走吗的内容。即使没有到期,也是可以离职的,但是可能还有违约责任。若您就医院的医师合同工未到期可以走吗想要进行更加深入的了解,建议在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师会给您更加专业和深入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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