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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孕妇的最新补偿标准

2020-05-18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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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辞退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根据一定的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但是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企业要辞退员工的话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补偿的,而孕妇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员工,如果企业要辞退的话都会有什么补偿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关于公司辞退孕妇的最新补偿标准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公司辞退孕妇的最新补偿标准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公司辞退孕妇的最新补偿标准   

  二、公司员工辞退的补偿标准

  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辞退孕妇的最新补偿标准的相关法律规定。由于孕妇的特殊性,所以一般来说如果企业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是不允许辞退孕妇的。如果要辞退也会有相应的比较高的补偿。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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