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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务员辞退规定不能手软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02-21 12:00
导读: 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级的公务员将被辞退,公务员队伍将建退出机制的说法终于首次落到了纸面上。昨天,国家公务员局连发《公务员培训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三个试行规定,并于即日起生效实施。12月3日《北京晨报》2006年1月正式

  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级的公务员将被辞退,“公务员队伍将建退出机制”的说法终于首次落到了“纸面上”。昨天,国家公务员局连发《公务员培训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三个试行规定,并于即日起生效实施。 12月3日《北京晨报》

  2006年1月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就规定, 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等情形的,国家行政机关都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将其辞退出公务员队伍。

  但长期以来,本该根据处分和辞退条款清理出公务员队伍的,在实施中往往总是被“友情操作”。公务员年度考核,大都是本单位干群相互之间考评,结果是你好我好大家好,都不得罪人。在一些单位更是走过场,填个表、盖个章、签个“合格”,皆大欢喜。对一些公务员违法违规问题,一些执纪者也是“睁一眼,闭一只眼”,使得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几乎是名存实亡。据人事部统计,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自1996年实施至2003年的8年间,共有1.9374万名不合格公务员被辞退,年均不到2500人。按照全国近500万公务员计算,公务员年辞退率仅约0.05%。

  近年来,公务员招考“长盛不衰”,成为“中国第一考”,招考比例连年创出新高,其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公务员职业的“超稳定性”。长期以来,除非犯了大错,否则考上公务员就基本上等于进了“保险箱”,拥有了长期饭票,捧上了“铁饭碗”。 由于公务员能上难下,缺少危机感,直接导致了一部分公务员滋生出腐败、懒惰、官僚习气等一系列的弊病。这些,不但使公务员队伍日益臃肿,更使得政府工作效能饱受诟病,造成整体形象不佳。

  而严格执行公务员辞退规定,打破“铁饭碗”、“铁交椅”,让公务员要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不能再端着铁饭碗“好吃好喝”,起码有三点好处。一是有利于解决公务员队伍臃肿。优胜劣汰,辞退一些能力差、文化水平不高、作风不实的公务员,将利于整个公务员队伍的结构优化,起到精简公务员队伍的作用。 二是有利于社会制度的公平公正。工人在工厂表现不好饭碗就会不保,公务员也应一视同仁,否则就是对他人的不公平,是社会制度的一种不公平。三是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让“铁饭碗”变成“泥饭碗”,可以增强公务员的风险意识,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和廉洁自律,保持队伍的活力和干劲,解决公务不作为,以及懒、松、散等现象,打造出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让公务员辞退规定真正发挥效力,除了要改革公务员考核程序,将最终的评价权交到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手中,关键还在于我们的执法执纪者严格按规章办事,对公务员辞退规定要动真格的,不能手软,使每一个理应被辞退的公务员都受到应有的处理。这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政府的执政理念,是不是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在执政过程中是否以人民的利益为重。这对于保证政令畅通,增强政府公信力,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只有严格执行公务员辞退规定,强化对公务员的管理,制度的威信和效力才能真正得到保障,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树立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才不至于沦落为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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