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公务员对辞退决定不服该怎么办

2018-08-28 14: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公务员辞退是国家机关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在法定的管理及任免权限范围里作出的解除公务员全部公职关系的行政行为。那么公务员对辞退决定不服该怎么办?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务员对辞退决定不服该怎么办?关于这一问题,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一、公务员辞退情形

  关于辞退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 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公务员对辞退决定不服该怎么办 

  二、公务员对辞退决定不服该怎么办

  公务员对辞退不服的,按照《公务员法》第九十条 第二项“辞退或者取消录用“,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

  公务员申诉的受理机关审查认定人事处理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上文就是找法网小编对于公务员对辞退决定不服该怎么办的相关解答,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160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