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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和辞退的区别

2021-03-25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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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能是劳动者主动解除的,也可能是被动解除的,如果是主动解除,那么就是自动离职,而被动解除则是辞退。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自动离职和辞退的区别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自动离职和辞退的区别

  自动离职也是就劳动者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辞退则是劳动者被动解除劳动关系,前者没有经济补偿,而后者有。

自动离职和辞退的区别

  二、哪些情形被辞退有经济补偿金

  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形被辞退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第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是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四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辞退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自动离职也是就劳动者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辞退则是劳动者被动解除劳动关系,前者没有经济补偿,而后者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自动离职和辞退的区别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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