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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工时制规定加班费怎么算

2020-11-2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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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是区别于标准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的,因此在算综合工时制规定加班费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综合工时制规定加班费怎么算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综合工时制规定加班费怎么算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一个周期内只要总的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总的工作时间的,其在公休日工作,不需支付200%加班工资。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具体而言,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优先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建议:劳动者应注意保留存在加班事实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综合工时制规定加班费怎么算 

  二、加班工资不发怎么办

  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用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

  需要提醒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在加班时注意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考勤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加班安排表、加班时的工作记录、加班时处理进货出货的记录、加班所做工作文件、自己经手的销售记录、出库单等。另外,一起加班的同事的证言、加班时间拜访客户所取得的客户证言,在具体的监察及仲裁中也可以发挥证据的作用。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综合工时制规定加班费是按照平时1.5倍进行支付的,法定假日加班就要按照三倍工资进行计算,所以劳动者在计算加班费的时候一定不要搞错了。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综合工时制规定加班费怎么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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