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政府近日下发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敦化市企业职工调整为680元/月,调整为5.2元/小时。
为具体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该局将依托敦化新闻、敦化通讯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宣传平台对此次工资调整做出具体说明,并将于近期对全市用工单位对新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落实情况展开排查,确保新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