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别劳务收入与工资收入?
问:我公司雇佣临时工打扫卫生,工资不到2000元,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直接给临时工现金,让临时工写个收据就可以了?
专家回答:通常这种情况下,与对方所签订的是,如果贵企业与该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则应按下述规定进行处理: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
因而,如果保洁人员与贵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即作为公司的员工,则对于该个人取得的工资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对其所取得的收入应按个人所得税法中工资薪金所得进行处理,而工资不足2000元则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但如果超过2000元,则支付企业应履行该笔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对于为员工所支付的工资则贵企业在按“工资、薪金”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在企业所得税前申报扣除,扣除凭证为企业自制的工资单及已经签收的支付凭证。
区别劳务收入与工资收入相关知识: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2、从管理方式还看,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
3、从财务核算角度来看,工资报酬的支付一般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