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制申请办理的企业,每个月是依照超过174钟头算加班工资呢?或是要依照每个月具体的法定工作日来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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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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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工时制是有加班费的,平时按
1.5倍支付,在法定假日给劳动者安排工作的要给3倍加班费。在综合计算周期内,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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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时间加班有不同的计算标准,所以具体看自己是被安排在几时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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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