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给我送来两次我没有看就给退回去了这样会不会开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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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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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传票不接受,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如果是原告不接受也不到庭参加诉讼的,视为原告撤销诉讼;如果是被告不接受船票也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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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开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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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