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法律问答

你好! 我8月因为性格不合而离婚了。 孩子的抚养权在男性方面。 因为孩子暂时在我身边。 他每次不舒服就打人,纠缠我。 我想问一下,可以改变孩子的监护权吗? 你能用暴力起诉他吗?

离婚
2020-11-23 10:28: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抚养权离婚后满足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是可以重新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但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可以进行变更,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变更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