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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新增农资综合补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再次招标

2012-12-12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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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皖水招公告〔2010〕340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六安市裕安区新增农资综合补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已按有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实施方案已经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以裕政秘[2010]131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按照省财政厅[2009]1794号文件已落实,前期工作准备就

皖水招公告〔2010〕34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六安市裕安区新增农资综合补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已按有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实施方案已经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以裕政秘[2010]131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按照省财政厅[2009]1794号文件已落实,前期工作准备就绪,现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六安市裕安区淠史杭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六安市利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的建设监理再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六安市裕安区新增农资综合补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分别位于裕安区徐集、分路口、狮子岗等(乡)镇境内,本次招标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小型农田水利配套工程。

2.2建设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境内。

2.3 工程投资:本次招标工程总投资约1200万元。

2.4 计划工期: 2010年9月10日2010年12月30日,具体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六安市裕安区新增农资综合补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

2.6标段划分:本次再次招标共1个标段,即建设监理标:

六安市裕安区新增农资综合补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监理标,合同编号:YAZLDH -2010-JL;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监理标:⑴独立法人资格;⑵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等级;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page]

4.1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82517时前发报名函传真件至六安市利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传真号:0564-3339182(报名函格式见附件一)。

4.2 获取招标文件,请于2010826201091,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六安市利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六安市水利局十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社保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保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在社保部门网站现场查询也可。未完成改制的施工单位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为事业单位的证明),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资金时间不少于1年;(6)提交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的信用档案基础资料(已提交的,不再提交)。其中前4项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厅(合肥市义城镇南徐村包河农业节水科技示范园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组织察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 注意事项

8.1信用档案基础资料需采用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word或excel)两种形式,具体内容及信用档案表格可从安徽省水利信息网基本建设处网页下载,地址为:http://www.ahsl.gov.cn/content/sites_view.php?id=10955&ty=59。各潜在投标人的信用档案基础资料的纸质文本在购买标书时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电子文本发至省水利厅基本建设处邮箱:chutao@ah.gov.cn。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六安市裕安区淠史杭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page]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

电话/传真:(0564)3270650

联系人:胡厚明

招标代理人:六安市利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皖西东路185号 六安市水利局十一楼

联 系 人:沈文艳

电 话:0564-3339182 13965483584

传 真:0564-3339182

E—mail:ahlszx@163.com

2010年8月16日

附件一: [page]

报 名 函

六安市利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经研究决定参加 工程

标段投标。

法人单位(名称及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人电话(手机):

法人单位传真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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