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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不退还规定

2021-03-16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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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投标时有投标保证金,可以保障招标人的权益,为防止他人恶意投标,投标人在投标的时候,需要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有违约行为的,招标人应当退还。那么投标保证金不退还有什么规定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投标保证金不退还规定

  在投标人具有过错的情形下,且符合招标文件不退保证金的条件,招标人可以不退投标保证金。如果仅是投标人未能中标,招标单位不退投标保证金是没有道理的,可以到当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建委或发改委)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如果实在是找不到监管机构投诉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通信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不应超过合同估算价的百分之一。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退还规定

  二、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于未中标的单位建设方应退回投标保证金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通信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不应超过合同估算价的百分之一。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投标保证金不退还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但是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保证金。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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