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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源高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2012-12-12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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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工程勘察设计SJ-3合同段(交通工程)第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工程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广东省交通厅审查,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由广州市公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勘察设计SJ-3合

  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工程勘察设计

  SJ-3合同段(交通工程)第二次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工程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广东省交通厅审查,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由广州市公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勘察设计SJ-3合同段(交通工程)进行第二次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广州市天河区龙眼洞(接华南快速干线春岗立交),经白云区太和镇(接北二环高速)、萝岗区镇龙镇、增城市中新镇、福和镇(接北三环高速)、小楼镇、腊圃(接增从高速)、正果镇,从梳脑林场进入惠州市龙门县境内(接广河高速惠州段),路线全长69.78km。

  2、技术标准:

  本项目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33.5m,桥梁与路基同宽,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类型合同段工作内容(按工可可能采取的方案初步划分的标段长度)

  交通工程类SJ-3全线69.78公里的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包括安全设施、收费、通讯、监控系统、沿线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及通信管道工程)的两阶段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沿线设施(含管理、收费、养护及服务房屋)的初步设计。

  三、勘察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完成并要求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完成;

  2、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初步设计评审后9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分标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招标所需图纸、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及《技术规范》并要求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完成;在初步设计评审后30天内提供先行试验段施工图设计文件;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约4年(以工程竣工验收为期限)。

  四、申请人资质条件

  具备与本次招标内容相适应的资质要求:公路行业(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报名时请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同时须递交上述证件相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并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副本是正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另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gzzb.gd.cn),一式二份(无需装订)。已参加第一次招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可不需提交报名资料,只需经办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gzzb.gd.cn)并确认报名即可。

  申请人需在报名前办理好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企业IC卡。办理企业IC卡的相关事宜请登陆http://www.gzzb.gd.cn查询。

  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参加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06年5月23日9:3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时间为2006年5月30日9:30~10:30时 (北京时间)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在此规定时间内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送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1楼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招标不接受邮寄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人:广州市公路开发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80号13楼 邮编:510080

  联系人:马奕斌 电话020-87627626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36173090(传真)

  陈小姐 电话:020-36240419

  招 标 人:广州市公路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0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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