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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节日调高信用额度“不讨好”

2011-01-21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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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元旦、春节岁末年初各种节假日接踵而来,商业银行也加入节日营销阵营当中,以提高持卡人信用卡透支额度,鼓励节日消费而最受市场关注。不少持卡人质疑,在恶意透支被司法当局明文定性犯罪之后,持卡人一旦因额度被上调而产生坏账,责任应由谁来承担?发卡行被部分持卡

  元旦、春节……岁末年初各种节假日接踵而来,商业银行也加入节日营销阵营当中,以提高持卡人信用卡透支额度,鼓励节日消费而最受市场关注。不少持卡人质疑,在“恶意透支”被司法当局明文定性犯罪之后,持卡人一旦因“额度被上调”而产生坏账,责任应由谁来承担?发卡行被部分持卡人视为透支的“助推器”。

  上调透支额度的节日不断扩容

  “2009年12月21日到2010年2月21日期间,您的信用卡额度上调20%,以更好满足您节日用卡需求!”这是市民张先生日前收到的一条来自银行的短信提醒。

  事实上,节日期间,收到类似短信的持卡人为数众多。据记者从各银行客服中心了解到,如今,在节日档期,发卡银行主动上调持卡人透支额度几乎已经成为惯例,主要目的是满足持卡人节日期间的透支消费需求,同时,被调高的额度是有“时限”的,过期作废。

  记者发现,近来,信用卡上调额度的节日档期有扩容迹象,原来,多数银行只在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对部分持卡人进行临时上调透支额的操作,但是,现在这类“节日档期”已经扩展至圣诞、元旦、中秋等。有关人士担心,临时上调信用透支额度有经常化的趋势。

  被上调额度遭持卡人质疑

  有持卡人认为,银行在未经持卡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主动上调透支额度,有纵容透支之嫌。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解释”)。两高解释首度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解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恶意透支”属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是故意犯罪。

  据此,部分持卡人质疑,因被上调额度而发生坏账、欠账,持卡人最终是不是一样要被追究刑责呢?“有人透支后赖账不还,应该被处罚。但是,像未经持卡人同意银行就上调透支额度或胡乱发卡的行为,是不是也应该被有关部门追究呢?”

  对于上述质疑,发卡银行方面表示,主动上调持卡人透支额度属于银行的正常营销范畴,绝非怂恿持卡人恶意透支。同时,部分银行强调,临时调高信用额度一般仅针对平时信用记录良好的优质客户,并非人人都可享受的普惠。某股份制银行信用卡中心负责人表示,银行会对信用卡客户进行一番深度筛选,被上调额度的持卡人用卡和还款情况必须良好。但该人士同时提醒,收到临时调高信用额度短信的持卡人,务必理性消费,量力而行。“尽管临时上调的透支额没有额外的收费负担,但免息期是一样的,超过还款时限就会被计罚息,甚至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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