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轻信快速贷款广告短信 银行账户3万只剩50元

2011-01-21 08: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银行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银行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直到对方手机关机,我才想到查查自己的银行账号,3万元只剩下了50元
“直到对方手机关机,我才想到查查自己的银行账号,3万元只剩下了50元!”昨日,市民古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对自己轻信陌生手机短信追悔莫及。

典型案例:轻信短信损失3万元

日前,古先生做生意缺10万元现金。正为难时,手机上收到一条快速贷款的广告短信,承诺“无担保、无抵押”。古先生立即拨通了对方的电话。开始对方非常警惕,详细询问了古先生借钱的期限、目的,表示只收取1%的利息。古先生一阵惊喜,连忙问是否需要见面签订协议。对方表示不必见面,他们将去某银行查古先生的信用记录,如果没有不良的信用记录,可以将钱一次性汇到他的账号上。古先生一听,感觉对方的要求也在理,就爽快地将自己的相关信息告诉了对方。

第二天,古先生又按照对方要求在银行账户上存入3万元现金,以“证明自己的偿还能力”。接着,对方再次以调查信用记录为由,要求古先生开通手机银行,将银行卡与对方的手机号码绑定。古先生仍然没有引起警惕,就这样被一步步拖下水。“1月4日,等我把手机银行的一切手续都办完后,发现对方的手机关机了!”古先生说,这时他才醒悟,他设置的银行卡密码就是自己的生日,对方可以轻而易举通过身份证号码套取密码,再用手机银行提走现金。可是一切为时已晚,去银行查询时,账号上的3万元仅剩下50元零头,古先生只好赶紧向公安部门报案。

专家提醒:垃圾短信诈骗需警惕

有关专业人士表示,这种“无担保贷款”与中奖信息诈骗类似,是目前出现的新型诈骗手段。犯罪嫌疑人往往对贷款者提出“先汇去利息”或“先在账号上存入一定现金”,一旦把这部分钱骗到手,立即“人间蒸发”。

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违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专家提醒急需贷款的企业和个人,无担保贷款诈骗者的“招数”如下:贷款要求的条件特别低,不需担保、抵押;不敢公开公司名字,不能提供合法的经营证照;不能提供正规合同文本和发票;贷款“到账”前,要收取所谓的利息、手续费、律师费等。遇到类似所谓无担保贷款诈骗者,市民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银行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818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银行法律师团,我在银行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