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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2021-05-10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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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如今,不良贷款的现象越发突出,这也给银行带来了巨大损失,为防止此种情况的出现,银行应当加强信贷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审核标准,从而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出现的可能性。那么银行信贷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

  一、银行信贷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应对借款人提交的贷款资料的完整、真实进行合法合规的审查。借款人是否适格,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借款人是否正常年检,法定代表人身份的真实性,签约代表人授权的合法性。

  深入调查借款人企业管理能力,盈利能力,防止因信息不对称被企业虚假的财务、现金流量资料欺骗。

  需要填写的地方不要留有空白,认真填写,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尤其注意合同双方的签字和盖章问题。单位借款人必须有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的印章或签名。

  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放款时间。

  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放款金额。

  根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对集团客户的授信风险进行审查。审查集团客户在集团中的地位,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关系,对银行债权的影响程度。分析集团客户的主体资格、产权归属和股权结构,形成集团的主要目的,法定代表人等核心领导层的素质,来把握其治理结构和运作规律,以降低银行风险。

  贷款发放前,如发现借款人可能将借款用于其他用途,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发放贷款。

  借款发放后,如发现借款人将借款用于其他用途,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将贷款收回,并追究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的通知,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当受法律保护。

银行信贷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二、如何防范签章方面的风险

  目前,部分信贷人员往往注意借款人(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最高额担保合同、贴现等合同上审查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而疏忽了法定代表人签字。这可能存在两种潜在风险:一是企业经办人道德风险,即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私自盖章获取贷款或给其他企业提供保证;二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道德风险,即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其未签字为由,不承认债务或保证责任。因为根据《合同法》第54条、《担保法》第30条相关规定,借款人和保证人可以“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理由提出抗辩。

  防范此类风险的对策是:对于经常发生贷款的客户,要求其法定代表人签署一份“委托授权书”给企业经办人,信贷员须注意这份“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有效(须当面验证);对于不常发生贷款的客户,特别是个人客户,确保每笔合同都有签字(不会签字的客户,盖私章并加按指纹)。

  法律咨询:

  网友:出现不良贷款怎么办?

  律师:1、加强金融企业的业务监管,保证今后每一笔贷款的质量,防止新的不良贷款产生。

  2、加大中国企业的体制改革,强化企业的经营和竞争机制。

  3、适当采取扩张性货币政策,给一些能救活的企业输血,使之起死回生。

  4、发行基础货币,冲淡不良贷款。

  银行应当不断加强信贷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从根源上杜绝风险的出现,改变粗放的经营模式,从而降低贷款的不良率。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银行信贷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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