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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底市资江煤矿“2002. 1.14” 煤与瓦斯突出

2011-06-13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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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02年1月14日21时39分,娄底市资江煤矿3336回采工作面发生邻近层煤与瓦斯突出,死亡18人,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成立了

2002年1月14日 21时39分,娄底市资江煤矿3336回采工作面发生邻近层煤与瓦斯突出,死亡18人,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经娄底工作面有效风量,确保工作面瓦斯不超限。同时规定:回采工艺采用MZ-12型电煤钻打眼,放炮地点设在离工作面 100m 的电平巷内,爆破装煤和人工攉煤相结合,单体液压支柱配绞接顶梁支护,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采用“采四放一保三”循环放顶方式,工作面最大控顶距离为 3.4m ,最小控顶距 2.6m ,放顶步距 0.8m ,初次放顶控顶距离为 5.8m 。在“一通三防”方面有8条安全措施,但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缺乏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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