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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煤矿企业本质安全化之路(上)

2011-03-18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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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众所周知,煤矿企业是典型的职工劳动强度高、从业危险性高、事故发生率高的三高行业,在煤矿企业里安全自然就成了人命关天的头等大事。然而,职工和企业一方面对安全的渴求,一方面在高额利益的怂恿下矿难频发,二者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一直在困扰和制约着煤矿经济的

众所周知,煤矿企业是典型的职工劳动强度高、从业危险性高、事故发生率高的“三高行业”,在煤矿企业里安全自然就成了人命关天的头等大事。然而,职工和企业一方面对安全的渴求,一方面在高额利益的怂恿下矿难频发,二者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一直在困扰和制约着煤矿经济的发展。只有杜绝重大事故,减少零打碎敲事故,才能创造宽松的安全环境,才能更好地保证企业的健康稳定。因此,实现本质安全化是煤矿企业的一条漫长而艰辛的征程,同时也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矿井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所谓矿井的本质安全化,是人的行为本质安全、物的状态本质安全、系统管理本质安全的有机统一,本质安全化也不是静止的,而是动态的人本管理思想在安全实践中的运用。它是本质上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标志。矿井本质上的安全,取决于人本质上的安全,这就需要人的思想、业务、管理、操作等素质体现“安全第一”的根本,从思想到言行都符合“安全为天”的基本要求,从而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目标。
  
  第一部分:中国煤矿目前安全生产的现状
  
  已经过去的2004年,中国GDP的持续快速增长,航天、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广袤的中华大地上一片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喜人景象。但“矿难”这个词在各种媒体上的频繁出现,让我门着实为煤矿企业的发展感到担忧。那些在矿山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矿难,造成公民生命与财产巨大伤害和损失,引起社会的广泛心理恐慌,甚至导致局部性社会危机的灾难性社会事件。分析其原因就会发现,中国的矿难具有三大特点。
  
  1、发生频率大
  
  从2001年到2004年10月底,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88起,平均7.4天一起;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28起,平均每50天一起,零打碎敲事故天天都有。这些仅仅是被公开报道的,而作为我们国家的一个怪现象就是在一些矿难发生后,煤矿主为逃脱责任喜欢掩盖事实,因此,在现实中,或许大大超出我们所能了解到的。有报道说中国平均每两小时有一位矿工葬身与乌金的坟墓。矿难就像一个“传染病”,在我们身边不断蔓延,并以惊人的速度夺去矿工兄弟的生命,我们似乎无能为力,很多人甚至陷入了习惯性的麻木,这也正说明我国矿难事件发生频率之大。
  
  2、死亡人数多
  
  2004年全国共发生煤矿死亡事故3639起,造成6027人死亡。我国每年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约为18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建造两个三峡大坝的费用。在这个黑色的年度里,煤矿事故有增无减,死亡人数持高不下,据统计,我国百万吨煤炭矿工死亡率是美国的100倍、南非的30倍。难怪有的报道说中国2004年矿难工人死亡率是美国伊拉克战争死亡人数的几倍,如此比喻不正说明因矿难而死亡的矿工人数之多?
  
  3、人为原因多
  
  纵观2004年发生的大大小小的矿难事故,人为因素造成的占了绝大多数。10.20河南大平矿难正是因为检测管理存在漏洞,安全应急措施启动不及时,才导致灾难发生;死亡人数达166人的陕西铜川矿难,陈家山矿矿长就是为挣40万元的超额奖不顾四一五工作面起火的危险环境强令矿工下井工作,结果导致瓦斯爆炸;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虽然有冲击地压造成3316风道外段大量瓦斯异常涌出,3316风道里段掘进工作面局部停风造成瓦斯积聚、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的自然因素。但如果没有工人违章带电检修临时配电点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产生电火花的人为因素,事故也不会发生。还有很多矿难或者因为矿主贪婪,或者因为矿工无知,或者因为追逐利益而违反安全规定作业,或者因为官煤勾结致使监管不严……,众多的事实使我们不难发现,导致矿难发生的人为原因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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