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定位: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近几年占总的GDP比例增长率都占有较大份额。随着各类建筑物的构造形式、立面造型多样化,具有高、大、新、特、奇、难等特点的建筑越来越多,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不断涌现,我国加入WTO后建筑业按国际通行规则接轨运作,给建筑业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建筑业生产劳动密集型特点形成的安全生产条件使其成为高危行业;每年发生大量的工伤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力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和行业形象,甚至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历来是党和政府、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和政治大局。
纵观建国以来:
1、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文件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最多。《行政许可法》中规定的立法原则其中最主要的是公众安全和公众利益。
2、没有其他方面工作像安全生产工作这样法律、法规要求相关企业专门设管理机构;
3、没有其他方面工作像安全生产工作这样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有一定比例费用的投入;
4、没有其他方面工作像安全生产工作这样法律、法规要求工伤事故必要的安全投入;加大对事故的经济赔偿,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四部分,主要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包括加强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加大监察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加强对小企业的安全监管等。
第五部分,主要讲加强领导,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强调要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形成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氛围。
中央政治局、国务院及国家安监总局、建设部近年来陆续出台不少涉及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部门规章,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关注。抓好安全生产是践行“三个代表”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负责的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责;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利益和愿望;是维护改善人权、建设和谐社会的最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