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1日14时50分,正在建设的大连宏孚国际大厦工地,发生一名作业人员从设备预留洞口处坠落,当场摔死。
一、事故经过:
大连宏孚国际大厦主体工程由中建B局一公司东北分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公司)承建。主体施工完毕后,2002年1月5日东北公司与大连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市安监局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建议,对在此起高处坠落事故中负有责任的相关责任人作出了行政处分和经济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