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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吊篮坠地 砸死一人

2011-03-17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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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04年9月11日8时20分左右,大连温州城建设工地,正在进行外墙装修的高处作业吊篮,突然坠地,砸死1人,2人摔伤。一、事故详细经过:(一)事故背景大连温州城由大连BNU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2004年7月5日大连YL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

2004年9月11日8时20分左右,大连温州城建设工地,正在进行外墙装修的高处作业吊篮,突然坠地,砸死1人,2人摔伤。
一、事故详细经过:
(一)事故背景
大连温州城由大连BNU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2004年7月5日大连YL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装公司)与开发公司签订了承揽《温州城外装修工程》合同,同年6月开发公司将温州城室内F2、F3层等的内装修工程发包给了大连LY建筑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装公司)。同时百年城公司又与大连FH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公司)签定了工程监理合同。
(二)事故经过
2004年9月11日早晨,外装修公司大连温州城项目部施工队队长罗*平安排工人焦*、陈*、李*3人站在高处作业吊篮(电动爬架,以下简称吊篮)内进行外墙大理石干挂作业。8时20分左右,吊篮一侧的提升钢丝绳突然从固定的钢卡内“抽签”,造成吊篮倾斜坠地(坠落高度约7米),吊篮内的3名作业人员也随吊蓝一起坠地受伤;吊篮坠地的同时,在楼内进行室内装修的作业的内装公司瓦工娄*从楼内出来,恰好路经吊篮下方,不慎被吊篮砸伤头部(没有戴安全帽),随后4人立即被送到大连友谊医院抢救和救治,娄*经抢救无效死亡。焦*、陈*轻伤留院治疗,李*经简单处置后回到单位。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调查组的现场勘查取证和询问有关人员,并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工程机械研究所提交的《 温州城外装施工高空作业吊篮坠落事故技术分析报告》等,认定造成此起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施工设备有缺陷、现场安全管理不善等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1.现场所使用的吊篮存在缺陷。外装公司在温州城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吊篮存在没有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因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端固定不牢,致使钢丝绳与绳卡夹脱扣(抽签),导致吊篮一端坠地。是造成作业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内装公司瓦工娄*安全意识不强,在从楼内出来时,没有观察门外上方是否有人在作业,贸然从有人在外墙上方进行干挂大理石作业的大门出去,又违章不戴安全帽。不慎被下坠的吊篮砸到头部受伤致死,是造成此起伤亡事故发生的另一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外装公司对温州城外装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善。施工组织方案缺少吊篮使用的具体安全方案及操作规定,致使吊篮在使用时因承重钢丝绳的卡扣固定不牢,难以承载吊篮本身和吊篮上作业人员及理石板等的重量而“抽签”,导致吊篮一端坠地。在进行外墙吊蓝作业时,没有在地面设立防止其它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的警戒措施,也没有指派专 人在现场进行监护。同时缺乏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交底和专业技能培训不够等是造成此起死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也是造成此起死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监理公司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4条“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规定,没有认真履行工程监理的职责:在审查延铝公司施工方案时,发现对使用吊篮没有详细的方案和措施,虽然提出要其整改,但延铝公司没有拿出整改方案依然让其使用,特别是吊篮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后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其整改,仍继续让其使用。同时对施工现场同时进行内、外装修存在交叉作业,可能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没有要求外装公司在进行外墙吊蓝作业时,必须在地面设立防止其它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的警戒措施和指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监护。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封堵吊篮下的通道。是造成此起死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也是造成此起死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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