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能是什么?与专利局有何关系?

2013-01-18 17: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涉外法律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涉外法律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能包括:(1)提出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改草案;研究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组织制定专利工作的规章制度。(2)研究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含必要的对外知识产权谈判);负责专利工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能包括:

  (1)提出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改草案;研究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组织制定专利工作的规章制度。

  (2)研究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含必要的对外知识产权谈判);负责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3)组织制定全国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专利信息网络规划。

  (4)组织制定专利确权、侵权判断标准并指定管理确权机构;指导地方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负责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核、人员资格的确认;指定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5)组织、推动专利法及有关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规划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

  (6)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专利局的关系


 《专利法》所称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直属的行政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专利申请的受理、审查、复审、授权以及对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业务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承担。专利局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因此,全国所有专利申请都要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统一审查和授权。
涉外法律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125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涉外法律律师团,我在涉外法律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