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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的结合使用方法

2013-01-18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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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实践中,为了促成交易,既能做到加快资周转速度,又能确保收付的安全,在同一笔交易中使用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结合使用是比较有效的做法。目前,常见的有以下几种:一、信用证与汇付相结合信用证与汇付相结合是指部分用信用证,余额货款用汇付。例如,散装货物,90%

在实践中,为了促成交易,既能做到加快资周转速度,又能确保收付的安全,在同一笔交易中使用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结合使用是比较有效的做法。目前,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一、信用证与汇付相结合

信用证与汇付相结合是指部分用信用证,余额货款用汇付。例如,散装货物,90%货款用信用证结算,其余10%等货物运抵目的港后,按照检验后的实到数量确定余数金额以汇付支付。或者是以汇付方式支付预付款,其余货款以信用证支付。



二、信用证与托收相结合

这种方式是指不可撤消信用证和跟单托收结合使用。一般做法是,信用证规定出口人开立两张汇票,属于信用证部分的货款凭光票付款,而全套单据附在托收部分汇票项下,按即期或远期付款交单方式托收。在信用证中必须定明“在发票金额全部付清后才可交单。”的条款,以保证安全。例如:“XX%发票金额凭即期光票支付,其余XX%即期付款交单。100%发票金额的全套货运单据随附于托收项下,于申请人付清发票全部金额后交单。若进口人不付清全部金额,货运单据由开证银行掌握,凭出口人指示处理。



三、汇付、托收和信用证三者相结合

在成套设备、大型机械和大型交通工具的交易中,一般采用按工程进度或交货进度分若干期付清货款,即分期付款和延期付款的方式。一般采用汇付、托收和信用证相结合的方式。

(一)分期付款(pay-by-installments)

分期付款是指买方预交部分定金,其余货款根据所订购商品的制造进度或交货进度分若干期支付,在货物交付完毕时付清或基本付清。

(二)延期付款(deferred-payment)

延期付款是指买方在预付一部分定金后,大部分货款在交货后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分期摊付。买方应承担延期付款的利息。在延期付款的条件下,货物的所有权一般在交货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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