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债务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重要的是社会问题、安定问题、发展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影响基层党委政府形象,影响乡镇社会经济发展。因此应高度重视乡镇债务问题,要将乡镇债务的化解提到议事日程。根据多年审计情况,笔者认为可从四个方面进行化债:
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乡镇政府是国家的最基层政府,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有限的乡镇财力无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该搞的服务,该办的事业,该解决的问题都很多,尤其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都躲债而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对过去在这方面形成的历史债务可出台优惠政策加以解决。
二是加大盘活资产力度。乡镇政府要深入挖掘和利用集体资产和非耕地资源的潜力,采取公开拍卖、买断经营权、租赁承包等形式盘活集体资产。对倒闭的企业,可采取招商的办法,能盘活的盘活,能拍卖的坚决拍卖。在盘活资产的过程中应采取“阳光操作”,严格依法拍卖,警防为个人的私利而“贱卖”,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所取得的资金可以用于还债或直接抵债。
三是加大控制举债力度。乡镇政府应坚持科学发展观,决策要稳妥,做事应量力而行,要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必办”、“急办”的事情上,切不要贪大求洋,脱离实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建议各级政府把乡镇政府债务的增减、大小作为一项硬指标进行考核,让领导干部树立“坚持发展是政绩,控制和化解债务也是政绩”的观念,逐步化解旧债,不举新债。
四是加大财务管理力度。审计发现,部分乡镇及其他部门的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为此,建议各级主管政府出台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建议加大乡镇书记(镇长)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将审计的关口前移,尽量减少离任审计数量,把领导干部任期内负债指标增减变化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考核内容加以强化。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严格执行乡镇预算,压缩非生产性开支,杜绝不合理开支。切实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逐步使乡镇政府及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走上规范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