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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打车软件涉不正当竞争被罚3万

2014-08-01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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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刘先生参与XX打车抽奖活动,幸运抽中一辆奥迪A6L轿车。昨天从工商部门获悉,因大奖超过法律规定的限额,XX打车所属的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3万元,对方已缴纳罚款。据了解,今年4月份,海淀工商分...

  刘先生参与XX打车抽奖活动,幸运抽中一辆奥迪A6L轿车。昨天从工商部门获悉,因大奖超过法律规定的限额,XX打车所属的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3万元,对方已缴纳罚款。

  据了解,今年4月份,海淀工商分局发现了XX打车和北京YY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旗下经营的珍品网联合举办的这次抽奖活动。用户使用XX打车并付费后,会弹出一个类似轮盘的摇奖界面,用户可以抽奖,奖品包括由珍品网赞助提供的奥迪轿车,以及爱马仕、香奈儿、LV等多款奢侈品牌商品。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抽奖式有奖销售时,奖品不得超过5000元。上述奖品的价值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限额。

  对此,海淀工商分局经检科对XX打车所属的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立案调查。海淀工商分局经检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此案已经处罚完毕,XX打车方面被罚款3万元。这位负责人表示,某公司由于是新成立不久,没有专门的法务部门,导致了这个问题。综合考虑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最终罚款3万元,目前XX打车方面也已经交纳了罚款。

  >>最新进展

  经调解举办方同意支付21万

  据了解,刘先生是公司职员。前段时间,他参与XX打车抽奖,并且幸运地抽中了大奖,中得一辆奥迪A6L轿车。XX打车给他发了中奖短信,YY也通知他中奖了。随后,YY公司给他出具了承诺书,承诺于今年6月16日前将奖品发放给他,发放形式可以是实物裸车也可以是现金补偿款21万元。

  刘先生认为,他与北京YY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之间通过营销销售形成了合同关系,他中奖后,被告怠于履行义务,至今没有发放奖品。故将北京YY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人民币21万元。“因为我现在有车,所以倾向于要21万元现金,而且以现金形式结算更为方便。”

  法庭上,YY公司辩称,由于刘先生不具备北京购车指标,因此未能向其发放奥迪车,被告同意以现金方式向刘先生发放奖项。但是按照国家规定,要在交纳完个人所得税之后才可以发放奖励,由于刘先生无法提供个人完税证明,所以没有发放奖金。被告方希望法庭调解。

  昨天下午,经通州法院调解,被告方同意于今年7月30日前支付刘先生21万元奖金。经过调解,YY公司同意于2014年7月30日前支付刘先生奖金21万元,并表示上述款项已经扣除了刘先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故刘先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YY公司代缴。对此,刘先生表示同意。此外,案件受理费2225元,由YY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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