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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际贸易竞争和摩擦应对机制日臻完善

2010-08-31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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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贸易摩擦中越战越强近年来,由于外向型经济发达,我市正在成为国内遭受贸易壁垒最频繁的地区之一。仅2006年,我市出口商品遭遇两反一保和知识产权调查的案例就有20起,涉及11个国家和地区,涉案企业300余家,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不包括欧盟、美国、土耳其的纺织品限

  在贸易摩擦中越战越强

  近年来,由于外向型经济发达,我市正在成为国内遭受贸易壁垒最频繁的地区之一。仅2006年,我市出口商品遭遇“两反一保”和知识产权调查的案例就有20起,涉及11个国家和地区,涉案企业300余家,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不包括欧盟、美国、土耳其的纺织品限制)。

  在国际贸易壁垒的重压之下,我市企业不仅没有被击垮,反而在应对贸易摩擦中不断成长和成熟起来:从慈兴集团打赢美国轴承反倾销官司、中银电池完胜337调查、中美制笔业两“巨头”贝发集团和美国世孚公司握手和解,到奥克斯替中国空调企业争取利益、江南化纤赢得零税率……经过几年实践的“打磨”和在失败中不断总结,宁波企业的主体意识普遍提高,出口应诉日渐成熟,应对能力明显增强,不少企业通过应对实践,建立健全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参照国际标准进行技术攻关、提高产品质量,创立和培育自主品牌。

  据市外经贸局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仅有12家企业涉及乌克兰、阿根廷反倾销调查,3家企业涉及美国337调查,还有一些企业受到立案预警,涉案企业数量较前几年大幅减少。

  搭建联动网络共同应战

  我市企业能够顺利开展贸易摩擦案件的应诉工作,离不开各方密切协作、合力推进。目前,市外经贸、财税、科技、技监、海关、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已建立起密切配合关系和联席制,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信息的交流和形势的分析,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应对工作。

  为帮助企业有的放矢开展应对工作,全市各级外经贸部门在得到国外立案或预警立案信息后,都第一时间通报涉案企业及相关行业组织,为企业赢得时间。从2003年起,市外经贸局网站专门开辟了“出口商品预警信息”栏目,经过几年的修改完善,目前已增设最新动态、相关法律、相关知识、成功案例等栏目。今年上半年,市外经贸局还筹备在其门户网站建立“外经贸企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搭建政府和企业的快速反应和互动交流的载体。

  针对一些单位对公平贸易工作认识不足,对相关的国际贸易规则以及“两反两保”和贸易壁垒等专业知识知之甚少的情况,市外经贸局联合有关部门邀请教授学者、科研专家、著名律师等讲课,组织企业交流,开展案例分析,努力帮助企业提高应对贸易救济措施和贸易壁垒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和实际工作能力,主动地适应壁垒、规避壁垒,努力去突破壁垒。[page]

  应对贸易摩擦没有终点

  市外经贸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丁海滨表示,尽管近年来宁波企业涉案数量有所下降,但我们仍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面对当前瞬息万变的国际形势,国际间贸易竞争和贸易摩擦将会不断地以新的形式表现出来,争取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仍然十分艰巨。下阶段,宁波将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防范和缓解贸易摩擦。在处理贸易摩擦过程中,市外经贸局将协同有关部门探索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逐步实现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和过程治理”并行的思路转变,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贸易摩擦和不公平竞争,提高解决对外摩擦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是站在互利共赢的高度应对贸易摩擦,千方百计寻找与贸易伙伴的利益共同点和交汇点,注重沟通,平等协商,加强交涉,化解贸易争端。企业在应对贸易摩擦过程中,尽可能做好进口商、零售商和消费者团体的工作,形成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强大压力,促进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商务部、浙江省公平贸易局及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交流和互动,发挥各方优势,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质量。

  四是加大投入,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公平贸易人才,努力提高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目前,市外经贸局正在着手开展全市应对贸易摩擦案例的收集汇总工作,希望通过对那些给我市有关行业、地区带来较大影响的个案调查或应对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 “吃一堑,长一智”,在今后的应对道路上走得更加稳健。名词解释

  反补贴调查:即对对象国政府提供给该国生产商补贴的情况进行调查,以便确认这种补贴是否造成该国出口产品不正当的竞争优势。反补贴调查的对象国必须是市场经济国家。反补贴也同反倾销一样,被视为世贸组织允许的对本国产业实行保护的合法贸易救济措施之一。

  国际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者带来损害。

  337调查:源自“337条款”,因美国的《1930年关税法》的第337节而得名,后经3次重大修订。现“337条款”明确授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在美国企业起诉的前提下,对进口中的不公平贸易做法进行调查和裁处。若判定违反“337条款”,ITC将签发排除令,指示美国海关禁止该批产品的进口。 “337条款”将进口中的不公平贸易做法分为一般性不公平贸易做法和有关知识产权的不公平贸易做法,但几乎所有的“337调查”案件都涉及知识产权问题。[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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