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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鹏翔:环保部两岁任重而道远

2012-12-27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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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08年的3月27日,中国环境保护部挂牌成立。从此,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环保部有了和其他权力部委平起平坐的位置,而在国家重大的政策决策中,亦有了环保部作为独立一方的参与权和发言权。回顾环保部走过的两年历程,有很多可圈可点之处,亦有极大尚需提升的空间。首先

  2008年的3月27日,中国环境保护部挂牌成立。从此,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环保部有了和其他权力部委平起平坐的位置,而在国家重大的政策决策中,亦有了环保部作为独立一方的参与权和发言权。回顾环保部走过的两年历程,有很多可圈可点之处,亦有极大尚需提升的空间。

  首先,《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颁布与实施,从法规层面为公众监督和参与环保事业提供了依据。2008年5月1日,环保部成立不到两月之际,中央政府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保部成为第一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细则的部委。

  其次,过去的两年正值金融危机风暴席卷全球之时,中央政府提出4万亿投资计划。此项国家宏观决策出台伊始,环保部便以主动的姿态强调:这一数额庞大的投资过程中,应该从严控制“两高一资”项目、产能过剩项目和重复建设项目。至计划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环保部亦通过环境准入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对许多地方投资项目进行核查。

  然而,面对过去几十年积攒下的环境问题,年仅两岁的环保部必须尽快加强自身体魄。

  第一,推动信息公开,需要公众真实、有效、及时地获得信息和参与其中。颁布《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只是推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第一步,距离该理想的完全实现,我们仍然看不到足够具体的执行力度,公众参与的渠道仍未彻底打通。更有甚者,我们注意到,与环保相关的一些重要信息,如建设项目环评报告、污染企业排污信息等,被地方环保部门或推诿给其他部门或冠以“商业机密”之名,拒绝向公众公开信息。知情权尚且不能保证,更遑论公众参与权?

  第二,环保行政和执法能力急需加强。目前环保部治理环境问题的主要手段仍然依赖于行政方式,而环保系统出具的行政处罚条例实施效果非常有限。例如,近期在湖南郴州发生的“血铅事件”中,十道“环保令牌”竟然没有关掉非法冶炼企业,直至惨剧发生。如果没有对地方环保部门的垂直管理,加强环保令的执行力,地方环保部门受地方政府约束的情况很难改善,环保领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还会继续。

  当然,这其中还涉及其他部委的鼎力支持。以今年春节前公布的全国污染源普查为例,农业污染源已然成为目前中国最为严重的污染源。要解决问题,环保部必须与农业部有更深层次的协调。

  纵观中国目前之环境现状,兼之“保增长”的大任在肩,摆在环保部,乃至整个中国环保领域面前的,都可谓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即便如此,仍旧不乏机遇,如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效,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创造绿色就业机会等。在2010年制定“十二五规划”之际,我们期待环保部能帮助中国创建一个绿色“十二五”,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环保新道路。”[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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