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和“年报”虽一字之差,但差别多多。省工商局副局长杨局长分析解释了5点不同——
定位不同。“年检”是检查制度,“年报”是报告制度。“年检”是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登记对象进行书面检查的一种形式。“年报”实际上是通过主体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范围不同。过去企业有“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农民专业合作社无“年检”。“年报”则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都要实施的。
方法不同。“年检”是市场主体向工商部门申报,经工商部门审查,然后加盖印章或者是贴花。“年报”是市场主体通过互联网,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报告并公示,不需要经过工商部门的审查即可公示,其内容由市场主体负责,工商部门将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对其申报的内容进行抽查。
内容不同。“年检”是重点对登记事项进行核查,就是市场主体是否按照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项从事经营活动。而“年报”是对市场主体的出资情况、资产情况、营运情况等进行报告。
结果不同。过去对于不申报“年检”的市场主体,工商部门会限期要求其申报,还要实施行政处罚、罚款等,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现在起如果不申报“年报”,工商部门会将其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但不会吊销执照。
而这些不同之处,恰恰体现了“年报”的好处。正如王元慧所介绍,实施“年报”公示制度有利于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企业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让自己的信用水平接受社会监督和检验。诚信则会创造价值,失信则要付出代价。”。同时,“年报”公示也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广大的消费者、银行、债权人和交易伙伴在与市场主体做交易之前,可以先看其信用信息记录,从而规避和减少交易风险。“年检”改“年报”也是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直接体现,可以降低企业成本,减少政府部门对企业的行政干预和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