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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乐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心理辅导

2015-11-0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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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乐城司法所组织辖区内全体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心理辅导,旨在进一步规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提高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管理和改造质量。

  6月19日,乐城司法所组织辖区内全体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心理辅导,旨在进一步规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提高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管理和改造质量。此次心理辅导得到了乐昌市司法局的高度重视,聘请了乐昌监狱二级心理辅导师蓝善斌进行授课,还邀请了韶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陈裕文科长进行辅导,并要求全体基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参加旁听,乐城附近乡镇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也到会参加活动。此次集中教育活动共有近50名社区矫正人员接受了心理辅导。

  会上,蓝善斌老师结合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特点以及社区矫正工作情况,以《心理问题及自我调整》为主题,详细阐述了心理问题的危害以及解决方法,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自我调节能力,帮助社矫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重新融入社会。社区服刑人员在老师讲课期间,认真听讲,都表示感受很深。

  会后,韶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陈裕文同志进一步强调了组织集中教育活动和社区公益劳动的纪律要求,要求社区矫正人员要转变思想观念,认清自身角色,端正服刑态度,增强服刑意识,不得离开辖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制度的规定,以积极的态度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

  集中心理辅导活动的开展,能够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明确身份,努力改造,帮助他们通过教育早日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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