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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童工的处罚

2012-12-19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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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品走私案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品走私案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 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用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上述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2)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行政保障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3)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的罚款。

  (4)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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