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在一般情况下,你丈夫此时无权向你提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