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妇女一旦遭到家庭暴力,要及时报警,同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积极应对,绝不能忍气吞声,姑息迁就。